宋徽宗曾给开封的京官送福利房租降低20%
北宋时期,开封的公租房每月租金为170文。到了哲宗绍圣二年,广东惠州的房源紧张,部分士兵不得不进城租房,房租波动在每间每月150至300文之间。随着北宋末物价的飞涨,百姓生活陷入困境,房租随之攀升,然而劳动力的日工资却未能相应增长,百姓生活质量急剧下降。为了缓解这一状况,开始着手调控房租。
宣和七年,徽宗为京官们带来一项福利——房租降低20%。绍兴二十一年,高宗的诏令使得从首都到地方,无论是公房还是私房,房租均减半。孝宗和宁宗分别在淳熙八年和嘉定二年下令各地房租降低三分之一。这些措施都是按比例的永久性减免房租,为租户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。
除了这些长期减免措施,还有因天灾人祸或官方喜丧之事的临时性减免情况。例如真宗大中祥符五年遭遇严重的雪灾,为在店宅务租房的租户免除了三天的租金。而在一些特殊的日子,如大型祭祀、祈祷、恩典、考试放榜等,皇帝高兴时,可能会减免公私房租三到十五天。南宋时期,由于减免频繁,一些租客甚至能享受到近乎白住房子的待遇,幸福指数飙升。
皇帝的一句话,能让租户们立刻享受到房租减免的福利。虽然负责管理公房的店宅务通常会乖乖遵守这一政策,但一些出租私房的租公租婆却会心生不满。例如《系年要录》中记载的李昌龄,他专替将领收房租,当高宗下令减免房租时,他却抗拒减租令,坚决不减租,最终被朝廷摘掉了“武德郎”的官帽子。
一些房东会采取软对抗的方式,如提高房租或者在减租后再适当调整价格,或者选择不修房甚至空置房屋。在金翠莲父女租住旅社房子的故事中,他们或许能享受到的民生福利——减免房租,但这样的机会真的不多。
古代在面对房价上涨、百姓生活压力增大时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调控房租、减轻民众负担。这些措施虽然有时会遇到一些阻力,但总体上为租户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。